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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上偵探 第一章
作者:裘琍
  一小方塊練舞場地,幾隊人馬正隨著輕快音樂擺動身軀。

  老師努力向學員示范正確動作……

  「挺胸!手臂張開……彎腰,彎下去,再下去,下去……好……了!起身……」當老師灑遍熱汗,彎腰下去再上來之時,氣得差點咬舌自盡。

  原來老師一彎腰同時,學員們早就氣喘吁吁,紛紛倒在地板上。

  「妳們這樣三兩下就不動,怎么減肥?」

  丁薔,減肥班指導老師,朝那些既肥、且癡、又呆得不象話的女人們咆哮。

  雖然這么大聲說話有失老師的尊嚴,不過當開始教授此班只休息不運動的減肥課程以后,她的忍耐力顯然已到達極限,一個月下來學生沒減少半斤肉,自己先氣瘦三公斤。

  「妳!」丁薔一指戮向其中最肥學員的鼻孔。

  她是王先生的太太,大家叫她王太太。

  打從王太太進入此班,丁薔從未見到她動過。

  「我動了!」胖太太慌張舉手投降,滿臉充滿被老師無理冤枉的表情。

  「手指!顾恐嘏尤砩舷伦顚倮w細的手指。

  丁薔發現五根胖手指之間肥得沒有空隙。

  「老師不是說過要從自己身上最常動的部位開始練習?我想來想去只有手指最靈活,繳學費時老師不也親眼看過我數鈔票的功力?我敢說我的手指一年數鈔票的運動量,絕對比老師手指一輩子的運動量還要夠!」

  王太太得意洋洋翹起肥唇,-個人若連嘴唇都肥的話,其它地方就不必多做形容。

  這算是威脅老師了?

  丁薔暗罵,好像只要繳了學費就算減過肥,不管身體有沒有減掉幾斤肥肉,心理八成已經完成減肥計劃。

  「你忘了當初妳如何下定決心減肥的!」

  丁薔雙眼射出火花,她是個不容易妥協的女人,即使她面對土地大亨的老婆,她一樣會指著她的蒜頭鼻放馬過去。

  王太太終于憶起慘痛回憶,臉色蹴然被潑了墨汁般發黑。

  「那個該死的女人!」她咬牙切齒怒叫,「真想不通老頭子怎么會愛上她,要不是老師神通廣大,說不定現在我還被蒙在鼓里。」

  不是蒙在鼓里,而是蒙在冰淇淋與蛋糕堆里。

  丁薔不必懷疑王先生怎么該死地愛上「她」,只要看足家里那頭肥腦肥腸肥腰肥腿的肥女人后,任何的「她」都可能變成趙飛燕。

  「既然鼓已經破了,讓妳發現王先生非好色、乃好瘦之徒,妳應該更要努力減肥來挽留先生的心!

  這類苦口婆心的勸告,丁薔已試過數千遍,每每只引起王太太從雙層下巴里擠出來的長嘆。

  「我想,請偵探捉奸比減肥來得簡單多,至少我可以一邊吃東西,一邊等待老公回心轉意!

  誰曉得,王太太灰心喪志、不負責任、長他人威風滅自己志氣之一席語,竟然惹起其它人共嘆,大家想不起老公嫌惡的臉蛋,倒十分懷念減肥前的快樂「滋味」。

  「夠了!」丁薔怒喝一聲。

  「如果大家忘了肥胖帶來的奇恥大辱,妳們盡管回家去享受美食,以后別再來找我抓奸,別再浪費我寶貴的時間,懂了嗎?」

  大家瞪著眼,居然……

  憋著臉一副要笑出來的樣子。

  她們心里如此想:如果大偵探的時間十分寶貴,許多案子等著辦都辦不完,那么就不必加開減肥班來付房租了。

  落魄處境讓自封大偵探的丁薔十分沮喪,以警察世家的優良環境而言,丁薔想青出于藍不無可能,她甚至放棄報考警官學校,為的是要單打獨斗,開創豐功偉業。

  可能由于她太年輕了,才二十五歲而已,要成為大偵探有待磨練,現在她只能租個小房間,掛上小小招牌,替有錢太太捉捉奸,或者找回迷失的小狗,至于恐怖、喋血、悚人聽聞的謀殺案件,只有到小說里去滿足了。

  氣了約二十分鐘,居然沒有人過來安慰丁薔。她們坐的坐、倒的倒、趴的趴,緊緊抓住老師生氣時逮到的偷懶光陰,甚至讓丁薔發現陳小姐偷偷從皮包里抓出一樣東西塞到嘴巴去,這些胖女人啊……無藥可救!

  「像老師這般高姚身材實在教人羨慕。」小個子女人悄悄移到丁薔身旁,如癡如醉盯著丁薔看,她要仰起頭才能看到丁薔。

  小個子女人(對一百七十五公分而言,很多人都可以變成小個子),可以說是減肥班上最認真的學員,雖然一個月下來她只減了半公斤,不過已讓丁薔充滿成就感。

  提到高挑身材,不知是貶是褒,一百七十五公分身高一直是丁薔的致命傷,

  使她不想在人堆里出類拔萃都不容易,而且好像她沒有加入籃球隊是國家政策失敗,她若待在家中繡花補衣則是天大笑話,總之太高的女人永遠得不到「嬌弱」禮贊,也休想獲得女人視為同類的好感。

  「老師一定有許多追求者吧?」小個子羨慕地說。

  「沒有!苟∷N斬釘截鐵說道。

  「沒有?」

  此聲非來自問話者口中。反而引起周圍旁聽者共駭,她們皆想,以老師模特兒般苗條身材,加上二十五芳華年歲,加上清秀姣好的臉龐,最重要是獨立自主個性,身旁會缺乏追求者?

  那這些肥婆是怎么嫁出去的……

  「我的理想與抱負并不是為了--嫁人,我生來為了完成夢想,要成為令罪犯膽戰心驚、令警察唯命是從、令百姓稱頌樂道、為家人光祖耀宗的、舉世聞名、聲名遠播、名利雙收又智勇雙全的大偵探!」說著,丁薔狠狠抬起下巴,為此「驕傲」動作差點扭傷脖子。

  「大偵探……不容易喔!」小個子抬頭望向臨時搭起的偵探社,公寓五樓加蓋的違章小閣樓,而減肥班就設在閣樓外水塔邊空地,架上個小帳篷里,鋪上一層塑料地板,就算是瘦身場地了。

  「創業維艱,這是大偵探未成名前的坎坷歲月,就算福爾摩斯偵探小說也得讓人看了好幾本之后,才知道他叫做福爾摩斯!苟∷N振振有辭說道。

  她若能稍微矮下頭,定會發現一群人--緊繃腮幫子忍住大笑的怪模樣。

  「老師,我相信妳的能力!」

  小個子毅然抬起比丁薔更高的下巴。

  「謝謝妳。」丁薔感動地拍拍小個子頭顱,心底猶然升起浩然正氣,等她繳完這個月房租后,偵探社必要重新振作起來。

  等大家跳完最后一支韻律操……別說跳的,應該說聽完一支韻律操,大家才使出來到減肥課程中唯一的運動量--即跳起來歡呼一聲,然后散去。

  丁薔取下毛巾猛擦汗,每次上課她總是最累的人,真不知到底減誰的肥。

  當她打算關上燈進入辦公室內,忽然發現小個子就佇立于門邊。

  她提著背包,身上已換下那件裹粽子似地韻律衣,就穿著胖女人經常穿的那種無腰身套裝。

  「有事嗎?」丁薔卷起衣袖走進去,正值七月夏日,里頭溫度高得嚇人,當然她沒有閑錢裝一部冷氣。

  「老師是個奇怪的人……不過值得信任。」小個子站在她身邊,表情冷肅,似下了好大的決心。

  丁薔回給她同樣冷肅的態度,不過這種表情裝久了,下巴容易脫臼。她認為胖女人除了減肥餐不值得信任外,其它都好說。

  小個子一瞬也不移的注視大偵探,躲在肥肉縫里的黑眼珠一閃一閃地,她開始感受到她傳來的訊息……

  智慧……

  智慧?或深沉?或思考?總之,不該屬于胖子羨慕瘦子,或學生崇拜老師的眼神,屬于……受害者對大偵探求救的眼神!

  丁薔驀然張大眼睛注視她,第一次如此專注且認真打量。

  老實說,實在記不得小個子如何稱謂,她比較記得如何讓女人掏出荷包來,二十幾個學員對她而言都差不多一個樣,全是肥肥胖胖、蠢頭蠢腦的樣子,尤其長得小更容易讓人忽視。

  但是,當大偵探開始「專注」時,任何蛛絲馬跡皆逃不過她的法眼。

  丁薔忽然低眉而笑。

  「妳不是她!

  語出驚人,小個子嚇了一大跳,立刻露出崇拜目光。

  「果然是未來的大偵探!我和她換了,人家都說我們長得很像。」

  果然,同樣身材,應該說每個學員都是同樣身材,所以即使有些變化也難以察覺。

  「為什么?」

  「有人要殺她!剐子猶豫一下,終于說出口。

  ◎◎◎◎◎

  啊……

  謀殺案終于發生了!

  不可思議、難以預料、迫不及待、忍無可忍,日夜期待的謀殺案終于發生在

  今天!

  四月九號,她永遠會記住這個日子,這-天大偵探終于面對駭人聽聞、匪夷所思、撲朔迷離、史無前例、奇也怪哉;又想不到、猜不透、有點突然、又來得恰到時候的;天大、超級、嚴重、恐怖、喋血--謀殺案!

  經由一名小個子女人之口。

  「再說一遍!苟∷N勉強板著臉,認為這是最恰當的表情,任何偵探在初聞謀殺案之際,絕不能輕易露出張口結舌的笨樣。

  「有人要殺她!剐子再說一遍。

  她確定聽清楚了,心跳同時如擂鼓似的撞向五臟六腑。

  大偵探同正常人一般,同樣具備心跳和內臟,只不過她懂得用表情掩藏驚喜。

  現在,丁薔正像墻壁上的福爾摩斯畫像,非常睿智且面無表情。

  「妳知道妳在說什么嗎?」丁薔壓低聲音,耳朵好的人還會聽到尾音帶著陣陣抖波。

  小個子捺住波動情緒,同樣問題她問了三次,若對方是個普通人,她會懷疑她聾了?墒牵髠商街圆粎捚錈﹩柫巳瓮瑯訂栴},可能怕受害人因恐懼

  過深而產生歇斯底里癥狀,是故延長時間以平穩她的情緒。

  這樣想來,小個子臉上好看許多。

  「坐下來吧!我們需要好好談談!

  她早就坐下來了,要知道胖子站不久的,看來這大偵探似乎有點魂不守舍。

  魂不守舍?她早已魂飛魄散了!

  丁薔開始繞著小個子到處打轉,面對她時一副沉著應戰模樣,背對她時又是一副翻白眼、腳底抽筋的焦急萬狀。

  太刺激了!這是丁薔第一次接手謀殺案,她想過千萬遍情景的推理情節,如果記得不錯,該是大偵探用睿智無比的頭腦,解剖案情經過……

  「什么時候發生?有無目擊者?怎么死的?死狀夠慘吧?裸體死的還是被棄尸?」

  小個子張大眼睛,她想至少猜對其中一項。

  「我沒說她死了。∥沂钦f有人想謀殺她,不是她被殺了……」

  啊……丁薔臉色倏地形成三種顏色,她居然把預謀殺害與被謀殺搞混了,簡直就是大偵探犯下的不可原諒錯誤。

  「是嗎?我想妳說得太快、太模糊,以致我聽錯了!苟∷N從容解釋。

  小個子睜眼,她重復說了三次之多,怎么可能說錯?除非此大偵探并非她預想得那么好。

  唉!事出急迫也沒辦法多想,她沒有多余時間赴英國尋找福爾摩斯幫忙,況且瘦的人看起來比較輕盈、靈活、聰明、值得信任,當然,這是胖子一廂情愿的想法。

  「好吧!有人想殺她,她是不是黑社會老大繼室?或是販毒集團的后臺老板,還是警察的網民,惹怒了可怕的犯罪組織,以致遭人追殺……」

  「都不是!剐子答得很干脆。

  「那么就是朱門恩怨啰?為了爭奪財產而斗得皮破血流。」

  「也不是!

  「鐵定就是為情所困吧?她狠心拋棄男朋友,所以對方想復仇!」

  「不對不對,她只可能被人拋棄,不可能拋棄別人!剐子急得搖頭。

  丁薔打量著她,她表情里暗藏一絲難堪。

  「該不是妳吧?妳為了顧及尊顏,所以把妳說成她,妳說有人想殺她,其實就是有人想殺妳!」

  她看到小個子嚇得好大一跳,心底沾沾自喜。

  「我和此事一點關系都沒有……沒有……」

  丁薔托腮看她,不知何時她沉穩坐在小個子身旁,當她面對自己「充滿睿智」的雙眼蹄,任再如何頑強罪犯都無法遁形。

  「妳真的和事情一點關系都沒有?妳為什么知道我?為什么找上我?為什么對我了如指掌?為什么知道我未來會成為舉世聞名的大偵探?」

  小個子頭痛起來,她被大偵探太復雜問題給困住。

  「我認識妳,因為她告訴我參加了一個減肥班。我找上妳,因為她臨時決定不上課了,而我可惜學費都繳了,所以才代她上課,反正我也需要減肥,至于對妳了如指掌以及妳想成為大偵探……那是妳每堂課一定會說上二四遍的理想抱負,我想不了解都難!剐子艱難解釋。

  這樣說來,再深奧的謎底都可輕松解開?墒枪嫒绱撕唵?

  丁薔突然還有許多問題要問……

  「可不可以先聽我說,我的責任只在說完我要說的話,剩下就是大偵探的事了。」小個子搶去她的話。

  大偵探,……丁薔心底曾默念過數千遍,但遠不及從別人嘴里說一遍來得好聽,看樣子夢想指日可待了。

  丁薔豎起耳朵傾聽小個子說話。

  「她是我一個很好的朋友……」話才說了一句,丁薔馬上插進嘴。

  「多好的朋友?」

  「嗯……我不會用形容詞,反正很好就是了!

  馬上就發現疑點了,既然感情很好的朋友,為什么會嗯……一聲這么長?

  丁薔把「疑點一」記在本子上。

  「她叫什么名字?」想,該給女主角一個名字吧?

  小個子有點吃驚看著她。

  「我叫什么名字?」

  「妳……?我看一下,妳叫李芝梅!勾蛩N翻開學員名冊找著。

  「對!那她就叫做李芝梅!」

  啊,對!大偵探又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,丁薔竟忘了她盜用女主角名字。

  想不到小個子也有些推理細胞。

  「妳叫什么名字?」

  「嗯……陳榆。」

  丁薔低下頭飛筆寫下:假名,因為嗯……一聲太長,待日后考證。

  「好吧!陳榆,妳憑什么認為有人想殺李芝梅,她告訴妳的?」

  「不是,她什么都不知道,芝梅是個單純的女孩子,會把什么事都想得很好,即使真的有人要陷害她,她也不會知道的!龟愑苤钡卣f。

  「包括妳嗎?」

  陳榆一臉茫然,滯重的腦袋一時轉不過來。

  不會是她!胖女人只會站在體重機上吃甜食……

  丁薔頹然放下筆。

  「好吧!她是可愛、善良、天真的女人,不會有人想殺害她,或者說其實根本沒有謀殺案發生。推理結果就是。蛱鞀叾阍诖采,看了一晚上的偵探小說所產生的幻覺,也可能減肥過度得了妄想癥,不然就是企圖愚弄聰明絕頂的大偵探!」

  「不……不是這樣……」陳榆驚慌起來,雙頰贅肉晃動著。

  丁薔看了更不是滋味,剛被揭發罪證的嫌犯,第一個表情總是這樣--驚慌。

  謀殺案……大偵探第一次經手的謀殺案,竟然被一個胖女人所愚弄,多教人灰心。

  丁薔用力甩甩頭,大偵探于成就大事業之前,難免會有灰心與挫折,于是她以堅忍不拔的神態站起來,走到門邊打開門,亦示「道不同,不相為謀」--送客!

  陳榆似被打敗了的母雞,抖落滿地惆悵走到門邊。當她回過頭再看一次大偵探時,眼神有凄慘的絕望。

  「真的有人想殺她……」

  丁薔撇過臉,大偵探只被人愚弄一次,不可能笨得造次。

  「因為……」

  丁薔伸伸懶腰打了個大哈欠,意指:她很累了,不想浪費時間聽她的因為。

  但是陳榆勇敢地抬起眼睛,有意向大偵探挑戰。

  「小梅死了。」

  和她同時收音是丁薔張成好大的嘴:啊……哈哈!謀殺案終于發生了。

  ※※※

  近郊有一棟「很」大的宅院,就像賺足了錢的老太爺隱居享福那一種。

  與「很」并存的,有很大的鐵門、很大的花園、很高的圍墻,還有很大、很兇、很饑餓的兩條狼犬。

  路上街燈暈黃,呼嘯而過的垃圾車,引起狼犬一陣張牙咧齒的狂嘯,樹后頭被月光照長的黑影,正忍不住一陣陣發抖。

  他以為他躲得很好,其實要不是鐵門攔住,那兩條狼狗早把他咬得支離破碎了。

  一個瘦瘦高高、看起來不到三十歲的年輕人,鬼鬼祟祟躲在樹后頭已經很久了。這位遠看起來眉清目秀、近看起來滿臉胡渣污垢的年輕人,刻意穿上一身夜行裝。所謂夜行裝,當然就指從頭到尾都是黑色系列,黑色衣服、黑色長褲、黑色褲子等等,看得出質料很差,就像在地攤上買回來的那種--回家后才發現鈕扣少了兩個,洗一次就面目全非。還有他腳上的黑布鞋,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雙白布鞋,至于那雙黑襪子,就不必再多說。

  從地上零落的啤酒罐、幾根踩熄的香煙,滴落后風干的汗水污漬,在在顯示他心情十分沉重且不安。見他遲疑探出頭,又碰到釘子似緊急縮回頭,如果職業是小偷的話,該是頭次出征的小笨賊。

  「要命,大神探應該坐在豪華大辦公室里,喝喝咖啡、聽聽音樂、優閑自在思索破案癥結。絕不會躲在樹后面,面對兩只兇神惡煞大狼犬,探頭探腦又縮頭縮腦的,真像個道地的大傻瓜。」他喃喃抱怨,又引起一陣發抖。

  又一個自命為偵探的狂人?

  這年頭招牌打下來,十個人可打中九個大偵探。

  不過此人更狂,他自封為「神」探,意味破案能力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?

  事實上,曾曼--他的名字,(這個名字也取得真好,據說長期用頭腦工作的人四肢會跟著退化,所以除了遇到失火狀態,曾曼會拿出跑百米的成績之外,其它都慢得可以。)曾曼從事「人類精神心理異常導致犯罪動機行為」研究,在犯罪辨識資料中心擔任辨識研究工作。

  其實這份工作,就等于拿人民血汗稅金來喝茶看報的公務員,曾令曾曼唾棄不已,他認為犯罪數據庫內埋沒了曠世大神探。由于世風日下,社會型態日新月異,罪犯動機越來越簡單勇敢,犯罪行為越來越高超絕頂,所以要得到數據后,再緊迫罪犯腦細胞,實在是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。

  幸好研究單位上司要求不高--也是等拿退休金的死公務員,要熬出頭很難,要摸魚打混也不是難事。

  當然,曾曼絕不是怠惰偷懶的年輕人,他是個血氣方剛、正直不阿、有理想和遠大抱負的年輕人,當他發現研究室里除了等便當來到之后便無事可做(也夠慢的,過了三年才有警覺),因此開始籌劃副業大計--神探社。

  他之所以自封「神探社」而非「偵探社」,他認為「偵探」--其實就是小說里捏造出的騙人伎倆,總可以飛天遁地無所不能,與現實狀況根本不符,根本就是荒誕不稽的捏造術。

  歷史上,曾曼只承認諸葛孔明勉強可稱得上「偵探」,至于后來自己叫自己為大偵探的人,他都覺得想吐。

  居然還有一種人得相信福爾摩斯乃世界上最偉大之偵探,難怪后來想成為偵探的人全改行去寫小說了。

  言歸正傳,曾曼現在正站在樹后頭發抖,自然也是任重道遠之偉大副業所使然。

  看樣子,曾曼大神探副業干得不算頂好,見他雙頰凹陷,炯炯有神的雙眼經過兩夜未眠正暴出可怕血絲,而灰黃微黑的膚色顯示長期食用方便面的結果,其兩條瘦腿迎風擺動,唯有他注冊商標般潔白牙齒表明未缺乏鈣質之外,其余只能稱作--貧病交迫。

  唉!為什么成為「神」探之前,必要接受「人」身體發膚之摧殘?從他接手這宗案件以來,可能有好幾餐忘了吃,現在胃壁空磨得發疼,眼皮也困得直想閉起來。

  不行!他努力睜開眼皮,終于等到難得機會,他怎么可能想到吃喝拉撒睡之俗事?他一定要振作起來,好不容易等到傭人放假,她出門了,最后園丁室燈熄了,只剩下這兩條至少不會喊救命(可能會咬死人)大狼犬的大好機會,他怎可以放棄?

  他必須制服它們……

  別傻了,每天一餐飯只吃兩包方便面的人,怎么可能單手搏倒惡犬?他自然有準備而來,袋子里有幾粒被下了迷魂藥的可口狗食,只不過他連丟給它們的勇氣都沒有。

  不能再等下去,他望望手腕--居然忘了戴表,說不定主人已購完物準備回家,他得盡快行動才行。

  于是曾曼拿出遇到失火時的功力,一鼓作氣將狗食扔了過去!

  哈!感謝高中時勤練投籃技術,當狼犬發現曾曼忽然躍出來而打算大吠特吠

  之時,那狗食竟然正中其中一只的嘴里,另一只聞到可口味道立刻撲上去啃咬。

  也感謝輕松的研究工作讓他有時間研究狼犬的美食,所以不到一會兒工夫,兩只青面獠牙可怕非常的惡犬,都像病貓倒下來。

  如果偵探的話,可能街上去與之決一死戰,這就是神采與偵探不同之處。

  他還準備了解藥,等他搜集完有關證據后,再喚起這兩只大笨狗(剛才他還叫它們惡犬,現在叫它們笨狗,未免太現實了。)但不是由于他悲天憫狗之心大起,而是不能讓主人回來后發現狗兒被動了手腳。

  有時候一股作氣比枯坐冥想具有成效,事實有時并無想象來得可怕,沒想到一個動作下去就輕易制服它們,真浪費了躲在樹后發抖的兩小時光陰。好了,可能致命的威脅物一旦破除后,剩下的對曾曼而言都是輕而易舉的小事。

  他用鐵絲輕松打開鐵欄上有他手腕粗的重鎖,輕悄悄穿過花園羊腸小道來到門口。過程還把走過的土質弄松,避免留下痕跡。

  他估計必須在一個小時內完成工作,而一小時能做什么事呢?又以曾曼之慢吞吞的動作能做什么事?其實他只想在她臥房里裝個攝影機而已。

  大神探認為,即使偷到罪犯家搜集證物,也要有十分把握才行,也就是每一次行動必須有所收獲。像一般笨偵探只會盲目行動,所以經常徒勞無功還不打緊,往往又事跡敗露惹出軒然大波,不但未使案情簡翠,反而越弄越不可開交。

  這也是為什么偵探小說可以一寫就是厚厚一大本的手法之一,原本很簡單的事件,可以經偵探復雜頭腦加入后,導致案情越描越黑。

  他認為,嫌犯是個女人,女人的秘密往往藏在臥房里,只要他能看到她一晚上做了什么事,很容易知道她會把重要文件或物品放在哪里,即使不能,從她行為中也可從罪犯數據庫里查出可能隱藏的地點,因為女人只有獨處時才會現出原形,這樣再次行動時就不會徒勞而返。

  這一想,讓曾曼呆在原地又過了半小時,他急忙回復過來,用電磁掃描儀先解除屋內警報,然后非常熟練地打開門鎖,迅速鉆人屋內。

  他沒有時間觀察房內布置,只覺得地方相當寬敞,憑著大神探直覺地爬上二樓,曾開錯一間書房,然后順利進入主人臥房。

  滿室刺鼻芳香害得大神探差點打了個大噴嚏,他捏住鼻子,從袋子里取出小型手電筒。主人臥房是典型貴族套房,一張圓形大床擺在正中,地上鋪著毛茸茸極為舒適的印花地毯,貼壁的古典大櫥看起來穩重端莊,白紗飄逸的繡花窗簾更添維多利亞時代古典浪漫氣氛,屬于非常女人化的房間。

  他很快巡視環境,決定用古老方法把隱藏攝影機嵌入琉璃吊燈內,于是他輕悄搬來一張骨董單椅,站上去把它裝好……

  就在這時候:他大功完成正準備下來之時,忽然響起可怕的尖叫聲,把曾曼嚇得連同椅子-起滾落在地毯亡。

  ◎◎◎

  丁薔猛然捂住陳榆的大嘴,露出奇大驚恐的眼睛。

  她們一起來到李芝梅的住宅,丁薔堅持的。她是個急性子,如果不能立刻看到現場,她可能整夜不能入眠,而到了次日要看現場之時,就變成精神不振了。

  丁薔開著她的老爺破車,載著陳榆直接拜訪李家。沿路上陳榆沉默不語,丁薔只好單刀直入,和她做一問一答的偵探必要功課。

  「小梅怎么死的?」

  「被毒死。」

  「死狀很慘吧?」

  「全身軟綿綿癱在地上,晚飯擱在桌上,只吃一口就死了!

  「她在李家做什么?」

  「閑逛吧!」

  閑逛?可是現代新興的行業?有錢人愛花錢的把戲……

  「她和李芝梅是什么關系?」

  「無所不談的閨中密友,除了我之外,就是她了!

  「在場的有誰呢?當時李芝梅人在哪里?可能謀財害命?或是見色起意?」

  陳榆面孔有些為難。

  「還是由芝梅告訴妳吧!免得她嫌我多事……」

  可見陳榆相當在乎李芝梅的感覺,或者說怕自己多嘴而惹禍上身,胖子通常怕麻煩,載她過來已算是非常麻煩的事,而丁薔;此大偵探又必須有陳榆引見才行。

  然后到了李家,她們才下車,便看到兩只狗癱在兩旁的慘狀,接著陳榆失去控制似叫出來……

  「妳想驚動全世界的人嗎?」丁薔低聲叫到。

  她們急忙望向屋內,所幸唯一有點重聽的老園丁沒被吵醒。

  放開手,陳榆眼淚一涌而出,丁薔飛快將她拉到圍墻邊蹲下。

  「芝梅……」陳榆蒼白著臉拚命想探出頭。

  「放心,她出門去了,車庫是空的,可能是小偷……」

  「也可能是……」

  「兇手!苟∷N替她說完,因為她全身抖得不象話。

  「我早和她說過,身邊有這么多錢,一定會遭人覬覦的……」淚水懸在肥肉細縫里,她無助地望著自封大偵探的女人。

  「現在怎么辦?」

  丁薔猛然振作精神,看到無助的人就是她赴湯蹈火的時刻,于是她壓低陳榆的肩膀自己小心站起身。

  可是陳榆卻拉住她的手,戰栗傳到她胸膛。

  「妳想干什么?」

  「妳在這里等著,我先進去瞧瞧。」

  「不行!」陳榆嚇出-道痙攣。「太危險了……留我獨自一人也太危險了,萬-出了狀況,我不知道如何是好?」

  狀況?丁薔忘了告訴她,她是搏擊段位高手。

  「不然妳先回去好了,明天我再打電話給妳……」

  「不行……萬一我接不到妳的電話……」說到這里,她的痙攣現象更嚴重。

  「妳只有兩條路選擇,一回去,二留下,我想不出其它方法。」丁薔生氣了,她不想把時間浪費在這胖子身上。

  忽然陳榆用力握住她的手,熱汗從她胖臉上落下。

  「在妳去之前一定要答應我一件事!」她堅定地說。

  威脅?她忘了告訴她偵探絕不受別人威脅的。不過迫于眉睫,她沒有說出來。

  「妳一定要保護芝梅……我正武聘請妳成為李芝梅的保鏢,我的私家偵探!拐f完,她立刻在皮包里摸索,丁薔看到她取出一本支票簿,她草草在上面寫了幾個數字。

  「除暴安良是大偵探分內的工作,其實妳不必……」當丁薔看到她亮出的支票數字,訝然止聲,忍不住吹了聲口哨。

  「芝梅是我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……」

  丁薔立刻收下支票,她想:有這張支票,她也可以變成她最要好的朋友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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