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六十四年(公元一九七五年)夏天,我收到一位讀者的來信,希望我見他一面,聽一聽他的故事,“值不值得寫成一篇小說”。說真的,這些年來,我收到這類的讀者來信實在太多,大部分都被我回絕了。因為,我越來越發現,真實的故事最難寫,它們永遠會陷于兩種情況;一、太平凡。平凡得根本沒有一寫的價值,只有故事的主人翁才認為它“可歌可泣”,事實上可能已經被人寫爛了。二、太離奇。有些真實故事離奇得像假的,我有位朋友一生結婚了六次,次次驚心動魄。另一位朋友歷經摔飛機、撞車、翻船……而大難不死。這些故事完全不合于邏輯學,寫出來準被人罵為:“編故事都編不完整”!因而,我很怕聽真實故事,也很怕寫真實故事。但是,我的小說里仍然有很多是取材自真實故事,像“彩云飛”、“窗外”、“碧云天”、“女朋友”、“在水一方”、“六個夢”……等等。當然,即使是真實故事,也經過了我的夸張或潤飾,該增的增,該減的減,與真正的原來面貌,不可能再一模一樣了。有時,我這些真實故事的主角,也會對我說一句:“比我自己的故事美多了!”
可見,我常常會把故事過分的美化,而削弱了它的真實性,我不知道,這算我的成功,還算我的失。
話說回頭,當我收到那位讀者來信的時候,我并不想見他的,我發現他的信寫得非常好,文筆流暢而詞句動人。于是,我建議他“自己寫”。一周后,他寄來厚厚的一本由活頁紙訂成的冊子,和一封短簡:
“……你以為我沒有嘗試過自己寫嗎?我寫了很久,只能寫一些片段,而不能把它組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說。像拍電影,我跳拍了許多鏡頭,卻不知道怎樣‘連戲’。所以,我才決心放棄,而把這個‘故事’送給你。因為,我那故事中的女主角──采芹,是你的書迷,她堅持要我把這個故事告訴你……”
我開始閱讀他所寫的那些“片段”,不止我一個人閱讀,包括我的秘書小姐,我們曾經很費心的想把他這本厚厚的冊子(大約有二十萬字)組合起來,最后,我們兩個人都放棄了,因為,它確實只是一些片段的“快鏡頭”,很難連貫成一個整體。寫的人過份激動,而忽略了故事的完整性。
于是,我見了這位讀者──喬書培。
于是,在我的書房中,我用了整個一下午的時間,聽喬書培細細的告訴我他和采芹的故事。他來見我的那天,正是他大學畢業,即將分發去受預備軍官訓練的前夕。他給我的印象是:年輕、漂亮、溫文儒雅,頗有書卷味,而又不失其男性的英爽和豪邁之氣。我聽了他的故事,而且我感動了。說來奇怪,整個故事中,最令我感動的一段,是他和采芹吵架和好后,兩人共飲一杯甘蔗汁那段。有次,我把這段故事講給一個朋友聽,那朋友竟回了我一句:“胡說八道,怎么會有人窮得買不起一杯甘蔗汁!”
可是,這竟是“事實”。
雖然我很被這故事感動,雖然我也答應喬書培,有朝一日,我會嘗試去寫它。但是,我卻讓這故事冷凍了三年之久。在這三年中,我寫了很多部小說,包括“我是一片云”、“月朦朧,鳥朦朧”、“雁兒在林梢”、“一顆紅豆”等。卻遲遲沒有提筆去寫“彩霞滿天”,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么。我想,或者在我的潛意識里,我仍然期望喬書培能完成它。
今年年初,我的寫作情緒忽然陷入了低潮,我不滿意我的每一本作品,我見到稿紙就“頭痛”。我失去信心,失去斗志。我有好多部小說的腹稿,都只開一個頭就被我拋棄了。我拚命閱讀別人的作品,拚命“自我檢討”……我覺得我無法再寫作了。因為,我每個“腹稿”都無法吸引我繼續寫下去。我常終日徘徊在書房中,久久不能成一字。寫作原是一件最寂寞最孤獨的工作,需要最大的“毅力”去“進行”,去“完成”。在寫作的過程里,痛苦實在比歡樂多。盡管我有時也很瀟灑的說:創作本身是一件享受,一種挑戰。但是,人類的挑戰有多少不同的型態!天下就有些傻瓜選擇賽車的職業,每天把自己放在生死邊緣中,經常撞得頭破血流。天下也有些傻瓜選擇寫作為職業,每天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書房里,而對著成疊空白的稿紙,硬要把自己腦海里抽象的思想和感情,具體的搬到稿紙上去。我在那份低潮的情緒中“蕭索”了一段日子。自己心中也很明白,并沒有任何人強迫我“寫作”,假若“寫作”真的很痛苦,我大可不寫。像三毛(“哭泣的駱駝”的作者)來信所說:“如果我是你,我早就釣魚去了!”
我想,我應該釣魚去。可是,我握著釣魚竿的時候,一直幻想我握著的是筆,我在水面上寫字,把魚都寫跑了。于是,我很悲哀的發現一件事實,我逃不開寫作,就像賽車選手逃不開賽車似的,那是種誘惑,是種蠢動在血液里的沖力。盡管它是痛苦,盡管它是折磨,盡管它是煎熬……我就是擺脫不開它。它也是“愛情”的一種;痛苦和狂歡常常糅和在一起的,讓你對它又恨又愛又怕而又不忍逃開。
于是,在那段“蕭索”的日子之后,我忽然想起喬書培的故事。想起他們的防風林、沙灘、落日、小閣樓、甘蔗汁……和他們那段曲折感人的心路歷程,以及那深摯得令人墮淚的愛情。于是,忽然間,我的“低潮”過去了,我的“煩躁”消失了。我回到我的書房里,開始執筆寫“彩霞滿天”了。
不可否認,寫作的過程仍然艱苦。我有個最壞的寫作習慣,一但文思潮涌,我就是把手指寫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。因而,每本書寫到最后幾章,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紗布,以保護我那又紅又腫又痛的手指。在這段時期,我會變成一只刺 ,渾身都是刺,任何朋友都別來找我,否則,我總是給人釘子碰,碰得別人七葷八素。好在,至親好友,對我這種個性都已經了解了!安氏紳M天”比我預計的進度慢,也比我預計的字數多。我寫得很用功,很專注。說來慚愧,好幾次我不得不停筆,只因為我竟被他們的愛情感動得熱淚盈眶。真實故事的優點就在這兒,它的畫面永遠在你面前,使你不由自主的深陷進去,去分擔他們的苦與樂。如今,我終于把這本書寫完了,在深深透出一口長氣之后,我很坦白的說了一句話:
“這是最近幾年來,我自己比較偏愛的一部作品!”
真的,不論讀者們是否能接受它,喜歡它,我卻好“偏愛”它。當然,我也必須對喬書培和殷采芹致歉,其中若干細節,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,也有些地方,我略做更改,使若干“不合邏輯”的地方變得“邏輯化”。再有故事最初的發生地是澎湖,因為我對該地相當陌生,只好含糊稱為西部某港,希望不影響全書的真實性。總之,我已盡力寫出了這個故事,但愿“它”能像感動我自己一樣的感動別人。
假若讀者們能耐心的讀完這本小說,而又有興趣來讀這篇“后記”的話,我在最后,還有張小小的年表,來交代一些書中并未交代的事情。民國六十三年(公元一九七四年)夏天:
喬書培與殷采芹完成婚禮,伴娘是蘇燕青,伴郎是陳樵。定居臺北市,并接來喬云峰共享天倫之樂。
民國六十四年(公元一九七五年)夏天:
陳樵與何雯完成婚禮,伴娘仍是蘇燕青,伴郎姓名不詳。
民國六十二年(公元一九七三年)夏天:
殷振揚開始駕駛計程車謀生,他仍然經常打架生事,并曾因毆辱警察,不服取締而被捕數次,兩年后忽結識一位山地姑娘,從此被該女孩“管理”得服服貼貼。
民國六十五年(公元一九七六年)秋天:
蘇燕青出國進修,在美國加州大學改學教育。據說邂逅了某位華僑醫生,來往密切,結果不詳。
民國六十二年(公元一九七三年)──直迄于今:
關若飛仍在彈電子琴,如果你去喜鵲窩,必定可以見到他。喬書培夫婦曾為他多次作媒,并曾大力撮合他與蘇燕青,紛紛失敗。關若飛聲稱抱獨身主義。
喬書培聽過他邊彈邊唱那支“我等待你直到白發如霜”后,曾對采芹說:“這家伙永遠是我的威脅!”
或者為了保持這份“威脅力”,關若飛始終未婚,甚至不交女友。
一九七八年夏季于臺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