戚荻蓮所著的《男誡》、《男則》,是教導天下男女要如何互敬互愛的書,女子不是卑下的,但書中提出的男女皆平等一論,為當朝衛道人士大加撻伐,斥為妖言惑眾,并嚴禁發行。
盡管如此,尤其戚荻蓮因做出“休夫”一事,名滿天下,而被休的當朝第一美男子駱靖堯更“不計羞辱”再度回到妻子的身邊,從此過著幸福恩愛的生活,讓人好不欣羨。因此兩本小書仍在女子閨閣之間秘密流傳,將之視為“馴夫守則”。
不過這兩本書是不是造成日后整個大宋臣民突地興起“懼內”之風的“元兇”,不得而知。
但套句戚荻蓮在《男則》中寫的話──書,人人會寫,但解讀各有巧妙,無關《男則》、《女則》;《男誡》、《女誡》;皆是著者依己之喜好為人定下的生活準則。
信者,不會立地成佛,不信者,亦不會嗚乎哀哉,而最重要的是要如何讓自己的人生善哉!善哉!
-全書完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