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這本《鄰家后媽》的時候,我發現自己似乎寫過不少執法相關的角色。
舉凡動腦的(監識官)、動粗的(刑警)、來陰的(臥底),或是靠一張嘴的(檢察官or律師)……想想數量還真的有點多。
而見編編似乎還不打算制止我的樣子——
編:很好啊,就當作是你個人的特色好了。
我:那這本稿子辦案的橋段是否……
編:就豐富一點啊,不然枉費了男主角身為一名刑警。
我:哦,好。
于是,各位就可以清楚感覺到咱們男主角真的很努力在工作(也不是說之前的主角都沒在做事啦……);中間還一度被編編嫌棄,說我們這兩位主角都不認真談戀愛XDDD
不過,我承認,辦案的情節我還寫得挺愉快的,完全符合編輯那句——“反正你平常也看了那么多的辦案節目!
瞧瞧我的書架,有半柜是兇案推理小說,有半柜則是偵案實錄;最愛的節目是“CSI犯罪現場”、“法網游龍”、“罪案第六感”;最常鎖定的頻道叫作FoxCrIME(福斯犯罪頻道)……
好吧,我的喜好似乎真的很明顯。Orz看樣子下次我可以挑戰法醫了。(居然又挖坑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