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帝,我要先告解。
我知道這一切都是我的錯。
是我太高估自己的豬腦袋,才會把一份原本已寫好近百頁的稿子大膽刪成三分之一,然后又不知死活地全部重寫。
而且,我常常虐待家里的三臺電腦,喂它們吃不明來歷的下載檔案,以至于逼得它們在我趕稿的期間輪流罷工,憤怒地吃掉我的文字——即使扁薄生澀得根本稱不上美味滋補。
再來是我的隨身碟們,我不該隨便把它們插在連手都不好伸進去的位置(到底怎么把它插進去的呀),以至于急著想拔出時,連電腦也一起翻了個跟斗,直接砸上我的右腳,毀了整個拇趾趾甲,造成血淋淋的意外事件,并且嚴重影響趕稿進度。
還有……
嗯,我覺得還是不要再說下去,上帝大概已經不想原諒我了。
總之,下回絕對不敢了,編輯大人!
這本書里面的男主角替車子取名一事,其實是我個人的喜好。
我的車子稱為歐小白(品牌+顏色),桌上型電腦分別是大柱和小奇,筆電則是星小白(又是品牌+顏色)。
我的化妝包是麗麗(希望自己很美麗),香水叫小R,外出的背包則是阿黃、灰灰和小黑(一聽就知道原因),鞋子也各有不同名稱,怕大家看不下去,就此省略好了。
是不是因為寂寞,我也不知道,但總覺得賦予名字給這些日夜陪伴的小東西,似乎也是件很神圣的事情,而且也拉近我們的距離(?),相處起來也比較親切些。(天音:哪有?車子、電腦還不是常背叛你。
終于交稿了,我想先去喝一大杯冰開水,然后滾去床上,好好睡上三天再說。
大家下次見喔。(要記得再來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