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恐龍!
對,沒錯,我真的是恐龍!
雖然很不想承認,但我的的確確是恐龍。
這本小說的問世,更是證明了這點。
嗚嗚嗚……悲泣中……請稍后……
哎!誰拿問號丟我?
討厭,得趕快去跟小龜借殼來擋一下才行。
小龜是誰?她就是本書的女主角,我幾乎是依照她的型來寫的。因為她的失戀,才讓我有靈感完成這本小說。不過,那已經是四年多以前的事……
好咩,好咩,所以我剛剛不是說了,我是恐龍,神經傳導超慢的。
因為就連我自己也沒想到,居然要花這么久的時間來消化她的失戀,然后才孕育出靈感開始創作。
其實她的故事并不稀奇,不過是一個傻女孩為了想結婚,特地離鄉背井請調到臺北工作,卻意外發現男友根本不想和她結婚,暗地里還在追求另一個女人。
她怨、她恨,卻還是不惜拋棄自尊求他回來。
然而狠心的男友依然堅決棄她于不顧,讓她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,一方面要忍受情傷,一方面要適應新環境,差點就這么崩潰。
盡管如此,她還是不愿意回家尋求慰藉。
原因?因為她不想成為教材本,不想看到左鄰右舍、親朋好友一邊同情她,一邊跟朋友、小孩說教要以她為警惕。
我想那時候她一定過得很辛苦,也慶幸她終于走過來。
只不過,滿腦子愛幻想的我,竟然暗地里在猜想,會不會是她的前男友得了什么不治之癥,為了逼她離開所以不得不想出這個餿主意?
小說里不是常有這樣的情節嗎?男主角把自己的表妹還是學妹的找來演戲,寧愿女主角心碎,也不愿讓她面對愛人的死亡。
說老實話,這種作法真的很蠢!就像《灰姑娘》的故事一樣,王子的決定著實讓人捏把冷汗。萬一能穿上玻璃鞋的是高齡八十的阿婆,他要怎么辦?娶她嗎?
所以,我決定寫一個不相信童話的女主角,但是她的名宇就叫做童“嬅”。然后,在“童話”的歌聲當中,我終于完成這本小說。
啪……啪……我說完了,謝謝大……
哎呦——誰又拿問號丟我?
啥米?我長得像不像恐龍?
廢話,當然不像嘍!
那個誰啊,竟敢用懷疑的眼光看我?
人家可是定期會去護理肌膚,隨時保持漂漂美美的,常會有人錯猜我的年齡呢!(哦呵呵呵呵……)
就醬啦!下次再說。(別懷疑,我說有下次,就一定有下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