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說說寫這本書之前的事。
人果然是不能說大話的,在寫這本書之前,編編打電話問我現在寫書的進度,有鑒于前一本的完成時間,我說大綱要一兩周,因為大綱寫好后故事寫起來就很快,《奴役金貴夫》從真正動筆到寫完大概花了一個月。
編編說那就暫定一個半月一本,我也說好。
想來編編是有經驗的,猜到我那次超快速的進度多半是超水平發揮。
從去年三月,對,沒看錯,就是二〇一三年三月起,我開始寫下一個故事,一個,兩個,三個,四個,五個……連身旁的某先生都發現,我好像掉進了一個怪圈,就是寫一半就不行,大概三四萬字的時候就恨不得推翻重來。
某先生說你就別想那么多,把故事寫完再說。
可我左看右看,寫不下去,不是這不對就是那不對,老覺得故事不好、性格不對、橋段不行,場景怪怪……四萬,四萬字變成了一個關卡。
至于某先生每次探頭看一眼我WORD左下角的字數統計,都會嘆口氣道“還是四萬多啊?唉!
就這樣一拖再拖,過程極其痛苦,寫到最后我想起某位作者還是評論家什么的說過,寫作要像李白那樣對酒當歌,千古絕句信手拈來,心之所快文詞暢流,若是兩句三年得,一吟雙淚流,不如不寫。
大概某先生也看出我憋得實在難受,遂下最后通牒,告訴我,農歷新年前如果再寫不出來,就給我滾出去。
嘎嘎,某先生秉性嚴肅,出爾絕不反爾。
我瞄了眼日歷,離農歷新年不到兩個月,于是翌日端坐書桌,看看之前作廢或寫失敗的那些,靜下心來,覺得反正都這樣了還想什么,管他男女主角該在第幾章親吻,管他夠不夠甜蜜,管他情節有沒有一波三折,管他結局是否符合標準羅曼史設定,統統不管了,寫吧。
于是就有了這本《總裁越過界》。
談戀愛的時候我們常叫對方寶貝寶貝,尤其熱戀期的時候,每天不叫個十幾次不過癮。
十幾二十歲,對愛情的幻想多半是甜言蜜語花前月下,夢中情人不是白馬王子就對不起花樣年華的自己。
轉眼三十,再想愛情是什么,多半是鍋碗瓢盆柴米油鹽,還真是不浪漫到可以,朝夕相伴若每天再寶貝來寶貝去,估計昨夜飯都能貢獻出來,但是若有事發生,這個男人第一時間挺你。
你在外面受了委屈,回來難過,他拍拍胸脯。“不怕,有老公在。”
你為某個決定猶豫焦慮,他能冷靜幫你分析。
曾經一度我說不想上班,他說我不想聽你不想做什么,我只想知道你想做什么。
書寫不下去,心里著急,不由自主三心二意,想著要不要出去上班換換腦袋回來再寫,要不要這樣,要不要那樣時,他淡淡拋來一句,把一件事做好。
我越成熟一些,益發欣賞成熟的男人,他可能不會說甜言蜜語,甚至連我愛你也不說,情人節在街上看到一百元一朵的玫瑰花覺得夸張,再也不會像毛頭小子一樣咬咬牙傻傻買一大束,但當你真正需要他,他能讓你靠。
就像這本書里的沈星河,女主角有男朋友時,他斟酌再三,連告白都加上一句好像,女主失戀,他默默守護,從臺北跟到巴黎,打點一切卻不現身。后頭女主出事說分手,他答應,成熟的男人懂得以退為進,不是非要哭吼著“就算死也要在一起”,咆哮帝馬大叔的橋段過時了,成熟的男人會像四爺那樣寧可站在遠處忍淚放她走,只要她快樂,或者像都教授那樣,寧愿再孤獨四百年也不要她受傷。
真正寶貝一個女人的男人,絕不只嘴上說說,他能在她最需要的時候守護她,支持她,能為她割舍自己,才是真當她心肝寶貝。
這本書寫到后面自己悄悄哭過好幾次,希望你們能喜歡。
另外,書中提到的英文歌,是Back street Boys的《How Did I Fall In Love With You》,S.H.E.曾翻唱,歌名叫《遠方》,英文版意境更美,寫結尾的時候這首歌無限循環,戳中淚點。
最后,期待下一本能快點和大家見面,千萬別再隔小半年,我不夸?,不夸?凇